養父母離婚養子女誰撫養,非婚生子女如何認領

導讀:
它是在非婚生子女尚未準正的情況下,由生父承認該非婚生子女為其所生的一項法律制度。出于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請求,經訴訟程序責令生父認領,稱為強制認領。各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因認領而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和資格,享有婚生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那么養父母離婚養子女誰撫養,非婚生子女如何認領。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它是在非婚生子女尚未準正的情況下,由生父承認該非婚生子女為其所生的一項法律制度。出于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請求,經訴訟程序責令生父認領,稱為強制認領。各國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因認領而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和資格,享有婚生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關于養父母離婚養子女誰撫養,非婚生子女如何認領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養父母離婚養子女誰撫養
我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由此可見,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與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等同的,收養關系成立后,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與養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
我國《婚姻法》第36條第1款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可見,養父母離婚后與生父母離婚后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一樣的,只要收養關系沒有依法解除,養父母在離婚后仍應承擔對養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
養父母在離婚時,如果對撫養養子女發生爭議,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利于保障養子女合法權益的原則,結合養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判決養子女與養父或者養母共同生活。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認領
認領是通過法律程序確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資格的法律制度。它是在非婚生子女尚未準正的情況下,由生父承認該非婚生子女為其所生的一項法律制度。出于生父主動的認領,稱為任意認領。
出于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的請求,經訴訟程序責令生父認領,稱為強制認領。自愿認領和強制認領的效力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