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樣處理養子女的撫養權,爭取孩子撫養權如何取證

導讀:
該《收養法》對子女收養關系的成立規定了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具體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及處理原則,我們在本網站中已有所述,這時不再重述。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那么離婚怎樣處理養子女的撫養權,爭取孩子撫養權如何取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該《收養法》對子女收養關系的成立規定了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具體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及處理原則,我們在本網站中已有所述,這時不再重述。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關于離婚怎樣處理養子女的撫養權,爭取孩子撫養權如何取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怎樣處理養子女的撫養權
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修改施行后,法律上不再承認事實撫養關系。該《收養法》對子女收養關系的成立規定了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依法進行登記是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要件。《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三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
二、爭取孩子撫養權如何取證
其一:真心愛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為了得到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
作為律師,我們不考慮你是出于何種原因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我們只考慮如何達到委托人的目的。具體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及處理原則,我們在本網站中已有所述,這時不再重述。我們只圍繞取證情況發表觀點。
最后,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