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起訴判決時間規定

導讀:
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情形下的法律適用問題,《解釋》第二條根據"前后交叉用新法"的適用原則,規定"民法總則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解釋如此規定,主要考量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有利于保護債權人權益,符合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為三年以及不再規定一年短期訴訟時效的立法目的。二是當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跨越民法總則施行日時,依據法理,可推定當事人對于民法總則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是知情的,不損害當事人的期限利益。那么撫養費起訴判決時間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情形下的法律適用問題,《解釋》第二條根據"前后交叉用新法"的適用原則,規定"民法總則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解釋如此規定,主要考量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有利于保護債權人權益,符合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為三年以及不再規定一年短期訴訟時效的立法目的。二是當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跨越民法總則施行日時,依據法理,可推定當事人對于民法總則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是知情的,不損害當事人的期限利益。關于撫養費起訴判決時間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證據的范圍)。
(1)時間:答辯期屆滿并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后進行。
(2)程序:開庭3日前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3)確定開庭日期:開庭前3日發布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 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 審判長核對當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 口頭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當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調查證據、鑒定或勘驗,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當事人陳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的順序進行 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歸納本案爭議的焦點和法庭調查的重點,并征求當事人的意見。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如果不能出庭,經法庭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語言,由法庭宣讀;受訴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為詢問證人的筆錄應當在法庭上宣讀)。經審判長許可,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有權向證人發問,證人應當如實作答 當庭出示物證、書證和視聽資料 當庭宣讀鑒定結論鑒定人向法庭宣讀鑒定的方法和經過,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經法 庭許可,可以向鑒定人發問法庭審判人員或者勘驗人員當庭宣布勘驗筆錄,拍攝的照片或繪制的圖表,應向當事人出示,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勘驗人發問法庭調查結束前,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應當就法庭調查認定的事實和當事人爭議的問題進行歸納總結,分別尋問當事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是否還有意作最后陳述。
不能當庭認證的證據,可以休庭合議后再予以認定,合議之后認為需要繼續舉證或者進行鑒定、勘驗工作的,可以在下次開庭質證后認定;如果認為此次法庭調查,未能查清案件有關情況,法庭可以決定第二次開庭 法庭決定再次開庭的,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對本次開庭情況進行小結,指出庭審已經確認的證據,并指明下次開庭調查的重點。
如果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查清,必要的證據已經齊備,即可宣布終結法庭調查,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雙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進行辯論 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見。
法庭辯論結束后,審判長宣布休庭;進入評議時進行評議,實行少數服從數的原則。評議的情況應當如實制作筆錄。評議筆錄不準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查閱、復制、評議畢,審判長宣布繼續開庭。當庭公開宣布判決結果,10日內向當事人發送判決書;或定期
法律要求義務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撫育費的目的,是為了維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維護未成年人的生存權。而且,考慮到未成年人往往都處于弱勢地位的社會現實,有必要給予其特殊保護。
因此,在其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以前,請求義務人支付撫育費的,不應當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在其已經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后提出追索請求的,則應當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尚未屆滿情形下的法律適用問題,《解釋》第二條根據"前后交叉用新法"的適用原則,規定"民法總則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本解釋如此規定,主要考量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有利于保護債權人權益,符合民法總則將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為三年以及不再規定一年短期訴訟時效的立法目的。二是當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跨越民法總則施行日時,依據法理,可推定當事人對于民法總則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是知情的,不損害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三是一般情形下,新法的規定優于舊法,適用新法更有利于保護權利人的權利。
民法總則施行前,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情形下不再適用民法總則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
原告:XXX,男,漢族,生于XXXX年XX月XX日。
法定代理人:ZZZ(系原告之母),女,生于1XX4年X月XX日,漢族。
被告:AAA(系原告之父),男,生于XXXX年XX月XX日,漢族。
訴訟請求:
1、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跟隨原告的母親ZZZ生活,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500元,直到原告能獨立生活為止。
2、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負擔原告今后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
3:本案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被告婚生父子關系,原告父母于XX年X法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原告母親與被告離婚。原告跟隨原告母親生活。同時,因原告母親系下崗失業人員,沒有固定的生活來源和收入。現原告跟隨其母親生活,原告母親目前連其自身難以生活,加上原告母親在家照顧原告。原告現正值上學,僅靠原告母親一個人撫養其生活無法滿足原告上學、醫療及日常生活費用開支,加之物價上漲,原告的生活困難可想而知。
綜上所述,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保證原告的正常學習、生活及醫療開支,根據《婚姻法》及《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告特向貴院提出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跟隨母親XX生活,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撫養費XXX元、并負擔原告今后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望貴院秉公裁判,以維護原告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ZX
XX年X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