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外派勞務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導讀:
勞動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頒發的《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境外就業中介實行行政許可制度。第六條規定,申請從事境外就業中介活動的機構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并征得同級公安機關同意后,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答復。新設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前,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查批準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該機構頒發境外就業中介許可證。那么設外派勞務公司需要什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頒發的《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境外就業中介實行行政許可制度。第六條規定,申請從事境外就業中介活動的機構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并征得同級公安機關同意后,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答復。新設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前,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查批準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該機構頒發境外就業中介許可證。關于設外派勞務公司需要什么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部、公安部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頒發的《境外就業中介管理規定》。
第三條規定,境外就業中介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未經批準及登記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境外就業中介活動。
第五條規定,從事境外就業中介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企業法人設立的條件
(二)具有法律、外語、財會專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員守則;
(三)備用金不低于50萬元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規定,申請從事境外就業中介活動的機構(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應當向其所在地的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并征得同級公安機關同意后,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答復。新設境外就業中介機構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前,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查批準并抄送公安部后,向該機構頒發境外就業中介許可證。上述規定明確規定了境外就業中介機構的設立條件和審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