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債要如何認定

導讀: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借債務首先要看債務是否是雙方共同認可的債務,例如雙方是否在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上共同簽字,事后是否有追認,若有雙方簽字或者事后追認,則此債務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雙方都需要承擔。若一方單獨借債,若該筆債務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另一方未簽字或者事后追認,則該筆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婚前個人的舉債行為,一般不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但夫妻內部,應由過錯方承擔。那么夫妻一方借債要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借債務首先要看債務是否是雙方共同認可的債務,例如雙方是否在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上共同簽字,事后是否有追認,若有雙方簽字或者事后追認,則此債務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雙方都需要承擔。若一方單獨借債,若該筆債務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另一方未簽字或者事后追認,則該筆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婚前個人的舉債行為,一般不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但夫妻內部,應由過錯方承擔。關于夫妻一方借債要如何認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借債務首先要看債務是否是雙方共同認可的債務,例如雙方是否在借條或者借款合同上共同簽字,事后是否有追認,若有雙方簽字或者事后追認,則此債務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雙方都需要承擔。
若一方單獨借債,若該筆債務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另一方未簽字或者事后追認,則該筆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的。
若所借債務明顯超出夫妻雙方的共同生活范圍,則需要債權人舉證證明該筆債務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若證明不能則很可能認定為是借款人的個人債務,與配偶無關。
婚前個人的舉債行為,一般不因結婚而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擅自以夫妻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在為對外擔保行為時應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確約定或夫妻另一方事后追認,否則一方要單獨承擔責任。
3、夫妻一方因從事違法行為或惡習所負債務。
對于一方將錢用于賭博、吸毒所負的賭債、毒債等,一般配偶不需要償還。但對于第三人的借款,如果第三人善意且不知情,仍需保護其利益,對外以夫妻財產承擔。但夫妻內部,應由過錯方承擔。
4、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及夫妻債務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款,在案件審理中,對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的債務,不予法律保護;對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夫妻一方舉債用于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向其出借款項,不予法律保護;對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舉債后用于個人違法犯罪活動,舉債人就該債務主張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