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把夫妻債務離掉嗎

導讀: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同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那么離婚可以把夫妻債務離掉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同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關于離婚可以把夫妻債務離掉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這種情況顯然是不可能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同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也就是說:在夫妻一方具名舉債的情況下,當債務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圍時,尤其是大額債務,債權人主張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應當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否則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所以,離婚的債務能不能通過離婚“離掉”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類。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屬于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或者夫妻約定婚內財產歸各自所有且第三人明知該約定的,屬于個人債務。“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第三人明知該約定”由夫妻一方舉證證明。
3、家庭在生產經營中所負的債務:屬于共同債務;但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擅自經營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
4、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5、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
6、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屬于個人債務。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
夫妻雙方離婚債務的處理,先由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負責債務的清償,共同財產不足部分,有夫妻雙方之間協議補償,協議不成的,再由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