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結算

導讀:
合同工期在兩個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二)工程量計算1、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核實,核實結果無效。單價的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約定的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決定。那么什么是工程結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工期在兩個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二)工程量計算1、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核實,核實結果無效。單價的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約定的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決定。關于什么是工程結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如下:
工程進度款結算與支付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工程進度款結算方式
1、按月結算與支付。即實行按月支付進度款,竣工后清算的辦法。合同工期在兩個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2、分段結算與支付。
(二)工程量計算
1、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后14天內核實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實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提供條件并派人參加核實,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核實,以發包人核實的工程量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核實,核實結果無效。
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核實完工程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雙方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
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單價的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由發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約定的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決定。目前我國一般來講,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可以分為工料單價和綜合單價兩種方法。二者在選擇時,既可采取可調價格的方式,即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可隨價格變化而調整,也可采取固定價格的方式,即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在工程價格中已考慮價格風險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確了固定價格所包括的內容和范圍。
工程價格的計價方法,可調工料單價法將人工、材料、機械再配上預算價作為直接成本單價,其他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稅金分別計算;因為價格是可調的,其人工、材料等費用在竣工結算時按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或按主材計算差價或主材用抽料法計算,次要材料按系數計算差價而進行調整;固定綜合單價法是包含了風險費用在內的全費用單價,故不受時間價值的影響。
1、根據施工合同應支付進度款完成部分的工程預算;
2、經現場監理審核確認的審核結果;
3、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
4、監理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證書;
5、施工合同復印件;
6、相關工程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