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保單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要處理保單,首先要確定財產分割的時點和保險利益發生的時點,比如婚前一方購買的保險,受益人也為本人的話,在婚姻存續期間所享受保險利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做財產分割,保險利益則應歸屬于受益人。至于受益人,如果尚未指定,離婚后,夫妻之間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關系就自動解除。”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得的財產。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對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財產,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之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夫妻一方的保單算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要處理保單,首先要確定財產分割的時點和保險利益發生的時點,比如婚前一方購買的保險,受益人也為本人的話,在婚姻存續期間所享受保險利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做財產分割,保險利益則應歸屬于受益人。至于受益人,如果尚未指定,離婚后,夫妻之間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關系就自動解除。”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得的財產。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對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財產,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之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關于夫妻一方的保單算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以查看扣款來源就很容易判斷,如果不能證明是婚前財產交的,就要分割。
要處理保單,首先要確定財產分割的時點和保險利益發生的時點,比如婚前一方購買的保險,受益人也為本人的話,在婚姻存續期間所享受保險利益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時做財產分割,保險利益則應歸屬于受益人。若婚前就保單有財產公證的話,則按照約定執行。
二、夫妻共有的保險該如何分?
這個問題確實困擾著許多人,我們總結了最為常見的兩種處理方法。
方法1:分割現金價值,夫妻各分50%
辦理退保,即提前解除與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關系,在退保成功后,保險公司會返還保單的現金價值,雙方每人分得50%。但是退保時,保險公司會扣除一部分費用,特別是投保時間很短的長期保險,退保返還的現金價值未必有繳納的保費多,對于夫妻雙方都有損失。
此方法雖簡單,但不提倡,因為年齡變大等原因,退保后再各自投保,要想獲得相同的保障額度可能要付出高10%-20%,甚至更高的保費。
方法2:變更投保人,把保單轉讓給被保險人
人身保險是對特定人的身體、壽命進行投保,具有人身依附性,即便是離婚后,只要正常繳費,保單依然生效,而保單的保險金權益也歸保險人所有。
各家保險公司都有保單變更服務,可根據家庭和保險的具體情況,通過進行投保人、被保險人以及受益人的變更來延續保障。
但是最為劃算的方式,則是更換投保人,把保單轉給被保險人。但轉讓后,擁有保單的一方應該將保險現金價值的50%支付給另一方。
至于受益人,如果尚未指定,離婚后,夫妻之間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關系就自動解除。而如果受益人被指定了,也可以進行更改。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于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后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所謂婚后所得的財產,是指財產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3、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關系。對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財產,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之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主張應為其個人財產的,須承擔證明責任。如果不能證明應歸其個人所有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無法確定到底為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后所得的財產,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