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稿酬屬于“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定范圍內的財產。我國現行《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對夫妻共同財產作了明確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權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李某認為,該稿酬的取得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故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求依法分割,而鄒某認為是自已單獨繼承所得的個人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為此兩人產生激烈的爭辯。那么稿酬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稿酬屬于“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定范圍內的財產。我國現行《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對夫妻共同財產作了明確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權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李某認為,該稿酬的取得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故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求依法分割,而鄒某認為是自已單獨繼承所得的個人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為此兩人產生激烈的爭辯。關于稿酬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稿酬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稿酬屬于“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定范圍內的財產。
我國現行《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對夫妻共同財產作了明確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權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里所講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雙方合法取得結婚證至離婚生效或因一方或雙方死亡、婚姻自然終止之日的期間,具體來講,應當包括:領結婚證后,雙方尚未共同生活的期間;因鬧離婚分居期間;在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尚未判決,或雖判決準予離婚但離婚判決尚未生效之前的期間等。
稿酬屬于“知識產權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定范圍內的財產。
稿酬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案情:
鄒某與李某結婚之前6個月,鄒某的父親去世,鄒父的五部著作在去世之前已送到出版社還未發表,鄒、李結婚以后,五部著作才出版并獲得稿酬20萬元。婚后7年,鄒、李兩人感情出現裂痕,鄒某訴請法院請求離婚,李某也同意離婚,雙方就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其它問題都達成一致協議,但在財產分割問題上二人分歧較大,主要是鄒父著作出版后的稿酬的歸屬問題。李某認為,該稿酬的取得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故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求依法分割,而鄒某認為是自已單獨繼承所得的個人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為此兩人產生激烈的爭辯。
分歧:
對于本案應如何處理,有以下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該稿酬實際取得的時間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該稿酬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因而此財產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全文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