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如何償還

導讀: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具體情況分為三種:(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那么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具體情況分為三種:(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關于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一)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二)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三)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