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買二套房是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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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那么假離婚買二套房是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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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沒有真假一說,辦理了協議離婚就是法律意義上的離婚。
2、離婚協議上約定房產歸男方,則就是男方個人財產。因為雙方已經不是婚姻關系,所以談不上共同財產一說。
相關法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亦不可小覷。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完全一致。
1、假離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風險,共同財產會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范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一對夫妻原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為了逃避稅款,于是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丈夫所有。
2、現實生活中假戲真做的案例時有發生。在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今天,金錢至上、利益至上的觀念沖昏了部分人的頭腦,一旦雙方假離婚后出現矛盾,夫妻感情再不牢固,一方的婚姻觀念再起變化,那后果將不堪設想。
3、結婚是人生中的頭等大事,婚姻是一種保障、一種維系、一種相濡以沫,夫妻之間本應相互忠誠、相互愛慕,依法納稅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我們僅僅為了逃避國家稅收而拿婚姻或夫妻感情當兒戲,那么,一定程度上不僅為道德所不容,而且有悖情理,勢必會褻瀆婚姻,褻瀆《婚姻法》,與真離婚的本意背道而馳,為后人留下笑柄。
1、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3、一方有隱藏、轉移共同財產嫌疑,且不能證明該款項合理用途的,應當推定其仍持有該款并予以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