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后復婚有效嗎

導讀:
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協議因復婚的出現導致協議目的不復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財產分割協議,并不因復婚而自然失效。關于財產分割問題,《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復婚,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結婚,除非復婚時,雙方對財產作了專門的約定,周某只能請求分割復婚后取得的共同財產。那么離婚財產分割后復婚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協議因復婚的出現導致協議目的不復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財產分割協議,并不因復婚而自然失效。關于財產分割問題,《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復婚,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結婚,除非復婚時,雙方對財產作了專門的約定,周某只能請求分割復婚后取得的共同財產。關于離婚財產分割后復婚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涉及到身份關系和財產關系,其中財產關系多依附于身份關系而存在,除了絕對的夫妻約定財產制,夫妻間的財產共有關系隨著夫妻身份關系變化而變化。離婚時的子女撫養協議因復婚的出現導致協議目的不復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財產分割協議,并不因復婚而自然失效。
關于財產分割問題,《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18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為復婚前分得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恢復而回歸為夫妻共同財產。復婚,并不是一個法律術語,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結婚,除非復婚時,雙方對財產作了專門的約定,周某只能請求分割復婚后取得的共同財產。
復婚財產公證屬于婚姻財產協議的公證。具體辦理的大致流程是:
首先需要雙方就涉及的財產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然后按照公證機關的要求提供下列資料進行辦理。協議公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的證件、證明材料:
第一、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及離婚證等證件。
第二、夫妻財產協議。
第三、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第四、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首先復婚是不需要公證的,只需要在民政局去登記一下就可以了,將離婚證換成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關系了。
但是復婚協議中涉及財產的部分則需要進行公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我們可以知道協議書對方財產的約定,登記后有法律效力,具體的公正時間可以由自己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