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財產沒錢給怎么辦

導讀:
如夫一方的父母去世,留有遺產千萬,但夫一方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妻一方不能因為該財產繼承后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繼承。因為繼承權是夫一方的,在夫繼承取得該遺產之前,妻與該財產無關,不得主張權利;二是相關的遺囑、遺贈協議、贈與合同等應當明確給予以夫妻一方。婚姻存續期間,是指從夫妻雙方登記結婚開始,一直到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或通過訴訟調解、判決離婚的文書生效,又或夫妻一方死亡的整個期間。那么起訴離婚財產沒錢給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夫一方的父母去世,留有遺產千萬,但夫一方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妻一方不能因為該財產繼承后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繼承。因為繼承權是夫一方的,在夫繼承取得該遺產之前,妻與該財產無關,不得主張權利;二是相關的遺囑、遺贈協議、贈與合同等應當明確給予以夫妻一方。婚姻存續期間,是指從夫妻雙方登記結婚開始,一直到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或通過訴訟調解、判決離婚的文書生效,又或夫妻一方死亡的整個期間。關于起訴離婚財產沒錢給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對方有錢不給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確實是沒有錢的話,其有錢的時候,法院可以隨時執行的。
遺囑繼承、遺贈合同、遺贈扶養協議以及其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這里應注意兩點,一是夫妻一方同意接受上述財產,才可能產生獲得財產的效力。如夫一方的父母去世,留有遺產千萬,但夫一方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妻一方不能因為該財產繼承后為夫妻共同財產主張繼承。因為繼承權是夫一方的,在夫繼承取得該遺產之前,妻與該財產無關,不得主張權利;二是相關的遺囑、遺贈協議、贈與合同等應當明確給予以夫妻一方。
司法實踐中,遺囑、遺贈合同的內容多為區分夫妻一方與其他繼承人、受贈人之間的關系,很少具體到區分夫妻一方的關系。如“**房屋由孫子張某某繼承”,這句話可以理解為房屋歸孫子張某某繼承,其他兒子、女兒不享有權利;也可以理解為該房屋歸孫子張某某一人繼承,其他兒子、女兒不享有權利,張某某的妻子也不享有權利。對此,司法實踐中多采取特別規定的觀點,只有明確了歸夫妻一方獨自、一人或者類似詞語,以及專門寫明歸夫妻一方所有的情形,才能認可歸夫或妻一方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是指從夫妻雙方登記結婚開始,一直到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或通過訴訟調解、判決離婚的文書生效,又或夫妻一方死亡的整個期間。婚姻關系存續時間所取得的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結婚前或者離婚后取得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