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自訴和公訴區別有哪些

導讀: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三)在起訴重婚罪程序中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并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自訴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訴法院才受理,檢察院起訴法院不受理。重婚罪屬于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那么重婚罪自訴和公訴區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三)在起訴重婚罪程序中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并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自訴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訴法院才受理,檢察院起訴法院不受理。重婚罪屬于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關于重婚罪自訴和公訴區別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的規定,重婚案可由被害人提出自訴,也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自訴案件的調解問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法院對自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不適用調解”的規定執行。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系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三)在起訴重婚罪程序中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案件事實是否存在,需要證據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因此,原告在書寫起訴狀時,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理由,都應該提供證據證明。提供書證、物證的,應在遞交起訴狀時一并遞交人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寫明證人的住址,便于人民法院調查核對。人民法院記錄原告的口訴,必須逐一問清上述內容,記入筆錄。
1、制作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在起訴前,需要制作好起訴狀及證據清單,起訴重婚罪程序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有幾個被告(包括第三人)就需要幾份起訴狀副本。有的法院還要求證據清單及所有證據復印件也同時提交多份,即證據清單所列證據的復印件份數需要同起訴狀的分數一樣。
2、向法院遞交起訴狀及證據清單
法院設置立案庭,多數法院會寫明立案審查窗口,法院會對你的起訴狀及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3、繳費
法院審查后,準予立案的,會出具準予立案通知書并制作繳費單,當事人拿到繳費單后,可前往指定銀行繳費(有的法院可直接在法院繳費窗口繳費)。繳費后,到法院換取正式票據。
4、等待開庭通知
繳費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來講法院出具立案通知書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當事人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繳費,即按撤訴處理),立案庭法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對案件進行分類,然后移交到審判庭,審判庭內勤人員會將案件分配到具體承辦法院手中,承辦法院安排開庭審判。
自訴案件,只有被害人本人起訴法院才受理,檢察院起訴法院不受理。重婚案件的被害人是誰?
重婚罪屬于侵犯公民權利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權。一般說,丈夫重婚,原配妻子是被害人:妻子重婚,丈夫是被害人。但有時候重婚罪是由被害人造成的,被害人支持配偶重婚。如夫妻結婚多年,妻子不育,妻子主動幫助丈夫娶個二房,以繁衍子嗣。這種情況下,妻子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是不可能一被害人是否向法院起訴的。有的夫妻,丈夫另有新歡,要求和妻子離婚。妻子一允許是否再婚為條件要求丈夫不予自己離婚。這種情況,妻子也不會去法院起訴丈夫。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不僅是犯罪者的合法配偶,也侵犯了社會秩序。即使重婚者的配偶不起訴,國家也應當追究重婚著的責任。對于重婚罪,公安機關有義務主動偵查,檢察院也有權力提起公訴,不管被害人是否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