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哪個多?咨詢武漢刑事自述律師

導讀:
刑事自訴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那么相對于公訴案件來說那個更多?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標
刑事自訴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那么相對于公訴案件來說那個更多?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咨詢武漢刑事自述律師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哪個多?
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相比是公訴案件多,自訴案件的范圍是很有限的。
自訴案件的范圍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等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此類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及侵占案。法律將這類案件對行為人的追訴權賦予被害人行使,是否向法院起訴完全取決于被害人的意志,國家不主動干預。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咨詢武漢刑事自述律師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標準:
1、主體標準:自訴人具備起訴的資格,即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被告人為已滿16周歲、有責任能力的公民。有明確的被告人。
2、具體的訴訟請求。
3、能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相對于公訴案件,自訴案件比較少,在上文也有介紹刑事自訴案件的立案標準,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可以咨詢武漢刑事自述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