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代簽別人名字誰的責任

導讀:
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有效,由本人承擔簽名所確認的法律關系的后果。未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無效,由無權代簽名人承擔簽名的法律責任。后者的行為主體是政府部門,它具有明顯的強制性,是行政性的監督管理,它的任務、職責、內容不同于建設工程監理。同樣,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監督管理也不能視為建設工程監理。只有與建設單位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明確了監理的范圍、內容、權利、義務、責任等,工程監理企業才能在規定的范圍內行使管理權,合法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那么監理代簽別人名字誰的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有效,由本人承擔簽名所確認的法律關系的后果。未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無效,由無權代簽名人承擔簽名的法律責任。后者的行為主體是政府部門,它具有明顯的強制性,是行政性的監督管理,它的任務、職責、內容不同于建設工程監理。同樣,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監督管理也不能視為建設工程監理。只有與建設單位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明確了監理的范圍、內容、權利、義務、責任等,工程監理企業才能在規定的范圍內行使管理權,合法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關于監理代簽別人名字誰的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有效,由本人承擔簽名所確認的法律關系的后果。
未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無效,由無權代簽名人承擔簽名的法律責任。
實施監理的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企業實施監理。建設工程監理的行為主體是工程監理企業。
建設工程監理不同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后者的行為主體是政府部門,它具有明顯的強制性,是行政性的監督管理,它的任務、職責、內容不同于建設工程監理。同樣,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監督管理也不能視為建設工程監理。
建設工程監理的實施需要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工程監理企業應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和有關建設工程合同的規定實施監理。
建設工程監理只有在建設單位委托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只有與建設單位訂立書面委托監理合同,明確了監理的范圍、內容、權利、義務、責任等,工程監理企業才能在規定的范圍內行使管理權,合法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工程監理企業在委托監理的工程中擁有一定的管理權限,能夠開展管理活動,是建設單位授權的結果。
承建單位接受并配合監理是其履行合同的一種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