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代簽別人名字出了責任誰承擔

導讀:
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有效,由本人承擔簽名所確認的法律關系的后果。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那么監理代簽別人名字出了責任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有效,由本人承擔簽名所確認的法律關系的后果。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關于監理代簽別人名字出了責任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有效,由本人承擔簽名所確認的法律關系的后果。
未經本人授權的,代簽名對本人無效,由無權代簽名人承擔簽名的法律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不可以轉讓工程監理業務。因為這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明確規定,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一旦工程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1.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3.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