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安全協議

導讀:
現場施工中使用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切實保障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現場施工所用機械及工具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如果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相關合作,今后不得由乙方承攬任何現場施工工作。那么消防施工安全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場施工中使用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切實保障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現場施工所用機械及工具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如果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相關合作,今后不得由乙方承攬任何現場施工工作。關于消防施工安全協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乙方的現場施工。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
(3)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現場施工中使用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切實保障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4)施工現場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5)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現場施工要求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現場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6)現場施工所用機械應當按照事先雙方商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任意侵占其它場地。現場施工所用機械及工具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現場施工所用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7)甲方應該在乙方進場之前保證施工現場適于乙方進行現場施工。乙方在現場施工時,應當設置明顯的維保標志,進行適當的區域隔離;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筑垃圾。
(8)施工現場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應參照國務院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當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相關規定。
(1)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的制度及規定。
(2)如果乙方施工人員不遵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而又沒有適當理由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該施工人員立即離開。如果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相關合作,今后不得由乙方承攬任何現場施工工作。
(3)甲方有權進入施工現場,對施工許可證、施工項目和施工人員身份進行檢查。檢查時如發現有影響消防安全或與施工審批內容不符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停止工作或收取違約金(事先有這些此收取違約金的細則)。
(1)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協議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
(2)乙方在現場施工過程當中損壞物品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如造成甲方其它損失的,乙方亦應予以賠償。
(3)乙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確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乙方進場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教育記錄的復印件交甲方留檔。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現場施工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現場施工人員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現場施工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乙方需要動火作業和臨時用電,必須按照甲方的規定提前申請,經批準方可進行。
(5)乙方應確保自帶的各類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機械性能應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6)乙方必須教育和約束自己的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7)乙方必須具備從事相關現場施工工作的有效專業資質證書,并應安排具備各相關工種上崗證和特種操作證的員工進行現場施工。
(8)乙方確保所有乙方施工人員都參加了工傷保險。
(1)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事故搶救,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乙方負責人必須在政府規定的時限內向事故發生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破壞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應配合進行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2)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
(3)乙方必須承擔因為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乙方人員的,乙方應該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并確保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經營活動。如因善后工作不妥引起甲方經營受損,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一切損失。
(1)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維保工作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甲、乙雙方加蓋各自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狀況不容樂觀,火災隱患大量存在,主要表現在:
有的工地只注重工程質量進度的管理,忽視消防安全管理,忽視對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對各種消防安全隱患不能發現,或者發現后仍然視而不見。絕大多數民工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違章用火用電現象嚴重,缺乏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由于工地條件限制,大多數工棚耐火等級低、疏散通道不暢、電氣線路亂接亂拉、超負荷用電現象十分普遍。多數工棚連成一片,防火間距不足,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蔓延成勢。
工地多數工棚為簡易構筑物,采用泡沫夾心板等可燃材料裝修,加之工地本身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火災載荷進一步加大。由于條件限制,大量工人集中居住在狹小的工棚內,一旦發生火災疏散困難,極有可能造成嚴重的后果。
要把住責任關。作為建筑工地的管理責任主體,各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工作職責。要強化消防安全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明確一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負責工地、工棚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重點檢查各類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違章用火、用電情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情況,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