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女方要怎么處理

導讀:
如果男方家暴女方,女方可以第一時間請求村委會、居委會、公安機關的幫助,及時制止男方的家暴。對女方有利,可積極爭取孩子撫養權。根據《婚姻法》第36條: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規定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為,那么在分割財產時可能少分。那么男方家暴女方要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男方家暴女方,女方可以第一時間請求村委會、居委會、公安機關的幫助,及時制止男方的家暴。對女方有利,可積極爭取孩子撫養權。根據《婚姻法》第36條: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規定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為,那么在分割財產時可能少分。關于男方家暴女方要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男方家暴女方,女方可以第一時間請求村委會、居委會、公安機關的幫助,及時制止男方的家暴。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生效時間是2021年1月1日)
對女方有利,可積極爭取孩子撫養權。
1、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無異議要跟母親,但是如果父親不打孩子,那單純以家庭暴力為由剝奪男方的監護權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
2、8歲以上的孩子,應當爭取孩子的意見;2歲以內尚在哺乳期,原則上歸母親養育,除非母親不愿意;2歲到10歲之間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長為標準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6條: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規定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為,那么在分割財產時可能少分。
此外,針對家暴行為,沒有過錯的一方在離婚時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并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為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于是賠償了。因為過錯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基于離婚時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無損害則無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