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處理

導讀:
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家庭暴力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以從輕處罰,而我國刑法對從輕處罰的情節作出了規定。許多婦女遭遇家庭暴力后,在向各級婦聯組織投訴時,既不愿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愿留下自己的地址。那么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家庭暴力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以從輕處罰,而我國刑法對從輕處罰的情節作出了規定。許多婦女遭遇家庭暴力后,在向各級婦聯組織投訴時,既不愿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愿留下自己的地址。關于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制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出警記錄能夠證明報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反映的內容較出警記錄更為全面,一般情況下能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等。
3、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屬于間接證據的一種,其不能單獨或者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5、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于愧疚、維持婚姻關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家庭暴力行為構成犯罪的,可以從輕處罰,而我國刑法對從輕處罰的情節作出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量刑的事實根據與法律依據】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1、要盡最大可能保證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險,要大聲呼救,盡可能讓鄰居聽到或尋找機會撥打報警電話“110”.
2、如果暴力發生,要注意收集證據。受害婦女應盡快就近到醫院診治,告訴醫生受傷的原因,請求醫生詳細、準確、客觀地記錄傷情,為進一步尋求司法鑒定創造條件。
3、可以找當地婦聯求救,尋求維權援助。許多婦女遭遇家庭暴力后,在向各級婦聯組織投訴時,既不愿留下自己的名字,也不愿留下自己的地址。婦聯在接到這類電話投訴后,由于找不到受害人,因此無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援助。因此,受虐婦女在投訴時,一定要留下自己的真實姓名和地址,而婦聯也一定會及時地為其提供幫助,并做好保密工作。
4、可以訴諸法律,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