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鑒定的范圍有哪些

導讀:
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在接到當事人的工程質量申請之后,會依據法律和事實對申請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在法定期限內做出支持或者不支持的決定。那么建筑工程質量鑒定的范圍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在接到當事人的工程質量申請之后,會依據法律和事實對申請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在法定期限內做出支持或者不支持的決定。關于建筑工程質量鑒定的范圍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建筑工程結構檢測、鑒定(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塔桅及高聳建(構)筑物,建筑構配件質量檢測,振動測試,結構應力測試,結構性能現場試驗);災后結構承載力鑒定。
2、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適用性、適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鑒定;建(構)筑物抗震鑒定;沉降觀測,采光日照鑒定、分析,容積率分析,面積測量,建筑物功能評價;民房檢測鑒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檢測鑒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裝質量檢測,道路橋梁功能性能和結構安全性能檢測及維修加固鑒定。
4、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檢測:空氣成分鑒定、建筑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鑒定、噪聲與振動鑒定、電磁輻射鑒定、遮光污染等鑒定。
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在接到當事人的工程質量申請之后,會依據法律和事實對申請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在法定期限內做出支持或者不支持的決定。
建筑熱工(節能)檢測;建筑設備(采暖、通風、空調、給排水、電氣及防雷)系統、鍋爐房系統、冷庫系統、廠房凈化系統安裝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小區供熱系統、小區排水系統質量檢測與運行測試;建筑設備系統能耗分析與評價、節能性能檢測;室內濕度、風速場、溫度場測試;地下管網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