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委托檢測管理暫行辦法

導讀:
質量監督部門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那么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委托檢測管理暫行辦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質量監督部門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關于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委托檢測管理暫行辦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檢測工作,提高鑒定檢測工作質量,根據《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和省交通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委托檢測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將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意見或建議及時反饋到我站。
附件:1.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委托檢測工作管理
暫行辦法
2.合同協議書
二OO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委托檢測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搞好陜西省公路工程質量鑒定檢測工作,根據《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和陜西省交通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公路工程質量鑒定由對建設項目實施質量監督的部門組織進行,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應做好配合工作。
質量監督部門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必要時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并應按本辦法管理檢測工作。
第三條、工程質量鑒定檢測依據:
1.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簡稱“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簡稱“標準”)和現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國家、陜西省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2.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3.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
4.批準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文本;
5.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批示文件。
第四條、工程質量鑒定檢測工作程序:
1.質量監督部門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總體安排,制定工程質量鑒定檢測的總體計劃。一般情況按路基、橋梁、隧道、路面、交通安全設施等單位工程及整體工程完工的進展情況分階段進行檢測;對特殊性建設項目也可與施工同步進行檢測。
2.質量監督部門擬選的檢測單位熟悉工程情況后,編寫詳細檢測工作大綱,包括檢測人員的組織、儀器設備的配備、工作安排及質量管理措施等。
3.質量監督部門審查檢測工作大綱后,向選定委托的檢測單位下發檢測委托書,并抄送項目法人。
4.受委托檢測單位根據質量監督部門委托書,與項目法人(建設單位)簽訂檢測合同,明確相關義務、責任、費用等。質量監督部門參與合同的簽訂并監督檢測合同的執行。
5.檢測單位在項目法人和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的配合下,按質量監督部門的委托要求進行工程質量檢測,并向質量監督部門提交檢測成果。
第五條、委托的檢測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檢測單位必須具備跟檢測任務相適應的技術力量。原則上高速、一級公路檢測任務由具有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甲級資質的單位承擔;二級、三級公路由具有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乙級以上資質的單位承擔。
2.主要檢測技術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公路建設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和公路工程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精通“辦法”、“標準”的相關內容,且有一定的檢測工作經驗。
3.高速、一級公路檢測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公路工程專業高級技術職稱,其它公路檢測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且均應具有公路工程試驗檢測工程師資格證書和5年以上公路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經歷。
高速、一級公路檢測各專業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公路工程試驗檢測工程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公路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經歷;其它公路檢測各專業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公路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證書,3年以上公路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經歷。
4.檢測人員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客觀、公正、誠實、廉潔地履行職責。
5.檢測儀器設備必須經過計量檢定合格,技術狀況完好,技術參數滿足工程檢測技術要求。
第六條、質量監督部門委托檢測時的職責:
1.按第五條選擇委托檢測單位,負責組織和監督工程質量鑒定檢測工作的全過程。
2.隨時監督檢查檢測工作實施情況,協調、解決檢測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3.審查檢測單位提交的檢測資料,對符合要求的檢測成果予以確認,并在檢測費用支付申請書上簽署意見。
4.檢測單位報告的有關工程質量問題,視情況及時通知項目法人單位,并要求采取相應措施解決。
5.工程完工后,對檢測單位提交的所有檢測資料及成果進行審查、確認,并負責向交通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委員會提交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和鑒定報告。
6.對參與質量鑒定檢測的檢測單位實行動態管理。通過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年度考核,將其工作質量與該單位年檢、資質復查、定級、升級掛鉤。
第七條、項目法人的職責:
1.項目法人必須積極配合質量鑒定檢測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做好現場檢測的有關配合和協調工作,為檢測提供方便,并接受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2.向檢測單位提供建設項目必要的技術、質量等相關文件資料。及時提供工程建設情況,以及諸如沿線樁號、水準點、坐標點等檢測所需信息。
3.接到檢測方面需澄清問題或補充資料的通知后,應及時做出答復。對質量監督部門通報的工程質量問題,應及時組織整改,并提請質量監督部門復查。
4.檢測中存在的檢測單位技術力量投入不足、工作安排滯后及檢測不公正、不客觀等現象,應及時向質量監督部門反映。
5.負責檢測現場的交通疏導和工作環境安全。
6.根據質量監督部門的支付意見,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檢測費用。
第八條、檢測單位職責:
1.檢測單位應成立專門工程質量檢測組,明確項目檢測負責人。按照檢測依據和質量監督部門的委托要求及檢測合同有關規定,制定詳細實施計劃,工作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積極開展檢測工作。
2.科學、公正地進行檢測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工程質量,對檢測數據和成果的真實性負責。
3.根據工程的進展,及時投入力量,在施工單位自檢、監理單位抽檢合格的基礎上,獨立地按“辦法”的要求和頻率進行質量鑒定檢測,并盡量減少檢測對施工的影響。
4.分階段向質量監督部門提交檢測成果。根據檢測實際情況,按月及時報送檢測數據和結果,如發現特殊問題應隨時向質量監督部門報告;檢測工作結束后,認真、詳細匯總檢測數據、資料,向質量監督部門提交完整的工程質量檢測資料和檢測報告。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內容可參考附表。
5.檢測單位應向質量監督部門負責,未經質量監督部門同意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個人提供檢測數據和資料,并接受質量監督部門的監督。
6.嚴格按相關安全規定開展檢測工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九條、檢測費用與合同
1.根據“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整個建設項目竣(交)工驗收期間質量監督機構進行工程質量檢測所需的費用由項目法人承擔。檢測費用的數額按有關規定計取。
2.委托檢測的建設項目,檢測費用經項目法人和檢測單位雙方協商一致后,由質量監督部門、項目法人、檢測單位三方明確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等,按照陜西省交通廳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制定的統一格式簽訂檢測合同協議書。
3.合同中應明確項目法人分階段向檢測單位支付檢測費用的具體條款,支付前必須得到質量監督部門的認可。費用支付可分為預付費用(總額20~30%)、檢測過程費用(按工作量或按時間分幾次支付費用)、保留費用(總額10~20%)等??⒐を炇涨?,項目法人按合同約定向檢測單位支付清合同費用。
4.檢測費用的支付方法。檢測單位按合同約定,根據完成階段性檢測任務向質量監督部門提交檢測費用支付申請書,質量監督部門審查完檢測資料、簽署支付意見后,項目法人按質量監督部門意見向檢測單位支付階段檢測費用。
5.項目法人(檢測單位)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經質量監督部門確認后,項目法人(檢測單位)應當向檢測單位(項目法人)支付數額為合同費用總額一定比例的違約金。
6.合同中應明確,如果因檢測單位自身原因不能認真履行合同,造成檢測任務不能及時完成、檢測數據不真實、檢測結論不公正時,經質量監督部門確認,可終止檢測單位的檢測工作,并隨時終止合同,對此,檢測單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7.對檢測后因工程質量問題而加固、補救的質量補充檢測費用,需重新增加檢測費用,并簽訂補充檢測合同。
8.檢測過程因某方自身原因造成安全、經濟損失的,由該方負責承擔損失。
9.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對未認真履行合同的單位按合同約定給予處罰;對于違反質量、廉政等相關管理辦法的單位和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印發之日起執行,并由陜西省交通廳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解釋。《陜西省公路工程交工驗收質量鑒定暫行辦法》(陜交質監辦〔2001〕9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