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一天補助標準

導讀:
現場監理簽認的停工日期與書面通知的日期不一致時,應當以現場監理簽認的日期為準。(一)工地看護費為保護停工后的施工現場的物料、場地、臨時設施、施工機械不受損失和丟失,承包人往往為此付出人力,也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責任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護已完成工程的需要,此項費用應當由發包人承擔。未竣工的,發、承包雙方擬解除合同的,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的材料半成品現場剩余部分可計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那么工程停工一天補助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場監理簽認的停工日期與書面通知的日期不一致時,應當以現場監理簽認的日期為準。(一)工地看護費為保護停工后的施工現場的物料、場地、臨時設施、施工機械不受損失和丟失,承包人往往為此付出人力,也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責任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護已完成工程的需要,此項費用應當由發包人承擔。未竣工的,發、承包雙方擬解除合同的,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的材料半成品現場剩余部分可計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關于工程停工一天補助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關系下,停工期間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全額發放勞動報酬;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后,按最低工資75%發放生活費。但工地農民工很多都不是公司聘用的,不屬于勞動關系。
(一)按停工協議、簽證的時間確定
(二)按發、承包方雙方的書面通知或報告的時間確定。按照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發、承包人發出書面停工通知后,對方應在14日內確認停工復工的日期,逾期不確認也不修改的,視為同意停工復工日期。
(三)按現場監理簽認的日期為準。現場監理簽認的停工日期與書面通知的日期不一致時,應當以現場監理簽認的日期為準。
綜上,雙方約定、確認的日期、書面通知的日期、現場監理簽認的日期是計算停工損失的依據。
(一)工地看護費
為保護停工后的施工現場的物料、場地、臨時設施、施工機械不受損失和丟失,承包人往往為此付出人力,也是承包人履行合同責任而采取的必要措施,也是保護已完成工程的需要,此項費用應當由發包人承擔。
通常來說,根據施工現場的面積大小,對于承包人派駐現場的人員數目有一定的標準,對于工地看護人員的日工資,首先由發、承包方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照省市建筑標準定額確定。現場面積小于5000平方米的,設置工地看護人員2人每晝夜,5000平方米以上的,設置3人及以上每晝夜。
(二)臨時設施費用
臨時設施費用,根據停工前合同所約定的臨時設施工程量完成的比例來確定此項費用。按照合同約定已經完成全部約定的設計的臨時設施工程的,臨時設施費按照合同價格來確定;未完成全部臨時設施工程量的,按照面積比例計算臨時設施補償費。
(三)剩余材料(半成品)費用
首先是數量的確認。未竣工的,發、承包雙方擬解除合同的,承包人為該工程所備的材料半成品現場剩余部分可計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承包雙方應當根據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范圍,對承包人為該工程所準備的剩余的不能轉移的材料,進行清點,編制清單,雙方蓋章,經辦人簽字,作為計算的依據。對于能轉移的,運雜費由發包人承擔。
對于材料的價格,由發、承包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當地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信息為準。
(四)周轉材料停滯補償
對于停工期間已經支設的未澆混凝土、未拆除額腳手架、為保證后續施工存放現場的模板和腳手架等作為周轉材料費用應當得到發包人的補償。
停工后發、承包雙方應當及時清點,編制清單,雙方蓋章,經辦簽字,作為計算的依據。
(五)施工機械停滯補償
僅僅限于停工前后為施工所必需的不能移動的尚未拆除的機械,對于能夠拆除的,應當拆除,發、承包雙方應當及時清點,編制清單,加蓋雙方公章,經辦簽字,作為計算的依據。
該項費用一般是停滯費用乘以停工的日期,但不得高于停工時該機械的尚存凈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