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運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導讀: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d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那么水運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d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關于水運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檢驗批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查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水利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水利分部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項工程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4、水利單位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單位工程(子單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關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2、分部工程應該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d
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4、建設單位接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5、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15天)將竣工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一)《建筑法》
建筑許可。包括施工許可和從業資格兩項內容。
施工許可。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要求具備下列條件:
①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土地使用證。
②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③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不是全部。
④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注意前后順序。
⑤有施工圖設計文件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⑥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⑦按照規定應該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
⑧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
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建設單位符合條件的前提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