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傷情鑒定程序

導讀:
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是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服務性機構,需要鑒定的,受暴者可自行到鑒定中心或委托婦聯辦理傷情鑒定工作。對經濟上確有特殊困難的受暴者,婦聯還會協調傷情鑒定中心在費用方面給予一定的特殊照顧。目前,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還無法對家庭"冷暴力"做出等級鑒定。那么家暴傷情鑒定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是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服務性機構,需要鑒定的,受暴者可自行到鑒定中心或委托婦聯辦理傷情鑒定工作。對經濟上確有特殊困難的受暴者,婦聯還會協調傷情鑒定中心在費用方面給予一定的特殊照顧。目前,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還無法對家庭"冷暴力"做出等級鑒定。關于家暴傷情鑒定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是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服務性機構,需要鑒定的,受暴者可自行到鑒定中心或委托婦聯辦理傷情鑒定工作。對經濟上確有特殊困難的受暴者,婦聯還會協調傷情鑒定中心在費用方面給予一定的特殊照顧。
目前,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還無法對家庭"冷暴力"做出等級鑒定。
在生活中,我們也應該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員之間日常的爭吵,偶而的身體輕微傷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糾紛與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區別開來,夫妻間爭執打鬧不能算做家庭暴力。
家庭中存在暴力現象時較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罵、爭執行為都能夠成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認定家庭暴力必須造成身體上、精神上的一定傷害后果。比如說,僅僅是軟組織輕微挫傷,或者說僅僅是暫時的皮肉之苦,次數有不是很多,很難讓法院定性為家庭暴力。只有毆打行為導致了輕傷以上嚴重后果時,法院才有可能認定構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認定家庭暴力中的身體暴力,必須是經常性的和嚴重性的暴力行為。
在發生家庭暴力后,作為受害人方應從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證據:
1、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時,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制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2、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部分證據是認定當事人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出警記錄能夠證明報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時間、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反映的內容較出警記錄更為全面,一般情況下能記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等。
3、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其子女和鄰居出具的證言也是認定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屬于間接證據的一種,其不能單獨或者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5、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于愧疚、維持婚姻關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