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的傷情鑒定是哪里出具(車禍傷情鑒定去哪做)

導讀: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交通事故傷情鑒定去哪里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的法醫中心作出,事故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
【法律分析】:傷殘鑒定機構。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交通大隊委托公安機關的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2、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1)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員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委托書)或律師事務所委托書;
(2)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片、X片及診斷報告;
(3)有關手術病例和檢查記錄;
(4)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5)鑒定申請人需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傷情鑒定去哪里做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的法醫中心作出,事故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四條 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向哪個部門提出
解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一般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應有出院診斷證明。其后應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