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做傷情鑒定的流程,家暴的證據有哪些

導讀:
家暴做傷情鑒定的流程
家暴做傷情鑒定的流程
很多時候家庭暴力的表現都是通過積極的傷害行為而實施的,因此就會夠受害的一方造成一定的人身損害,此時不管是要求離婚還是追究其他的責任都需要對家暴傷害情況作出鑒定。那么根據法律的規定,家暴傷情鑒定怎么進行呢?
家暴傷情鑒定怎么進行
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是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服務性機構,需要鑒定的,受暴者可自行到鑒定中心或委托婦聯辦理傷情鑒定工作。對經濟上確有特殊困難的受暴者,婦聯還會協調傷情鑒定中心在費用方面給予一定的特殊照顧。
目前,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還無法對家庭“冷暴力”做出等級鑒定。
傷情的鑒定報告有法律效力嗎?
傷情的鑒定報告,鑒定結論具有法律效力,是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最有力證據。因此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要及時報警,如受傷則要及時進行傷情鑒定。
家暴的證據有哪些
1、證人證言;
2、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后報警,向公安人員報警的記錄和公安人員的詢問記錄是確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證據;
3、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證明;
4、書面證據。如果受害人向婦聯等有關機構投訴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該機構可以為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面證據。如果有向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報告,也可以要求相關機構出具書面證據。如果曾向雙方或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也可以要求工作單位的領導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面證據;
5、當受害人與肇事者發生糾紛時,可以采取通話錄音措施。通話錄音可以作為附帶證據,也可以作為對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賠償事項時不否認的通話錄音;
6、家庭暴力發生后,如果對方寫了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文件,以后不再發生暴力的相關資料也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