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家庭暴力怎么辦

導讀:
面對丈夫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妻子應該勇于發聲,而不是選擇逃避。那么丈夫有家庭暴力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面對丈夫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妻子應該勇于發聲,而不是選擇逃避。關于丈夫有家庭暴力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丈夫有家庭暴力怎么辦
1、如果你發現對方存在著暴力傾向,并且已經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話,那么你必須盡早決定解除婚姻關系,遠離傷害。對于存在長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來說,不要期望他能夠懺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認錯誤也不能心軟。
2、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議你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并到醫院就診作記錄,傷勢較重的進行法醫鑒定,堅決要求公安機關追究施暴者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不可認為是家務事象征性處理就行了。
3、在準備好相關證據后,馬上分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實施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二、家庭暴力證據收集
1、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3、平時注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6、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三、家庭暴力如何離婚
《婚姻法》第32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也就是說,如果確實存在家庭暴力的法院是應該準予離婚的,這就要求受害的一方要有充分的法律意識,在遭受暴力時學會保護自己,并且搜集家暴證據。
那么法院怎樣才能認定為家庭暴力呢?離婚律師認為婚姻家庭中的暴力應在情節和程度上有限制,夫妻之間吵架打一巴掌、踢一腳這個不能完全被認定為家庭暴力,所以對因家庭暴力離婚的案件,對家庭暴力有必要限定一定的范圍。家庭暴力必須是長時間的,有連續性的,在遭受家庭暴力時要及時報警,警察的筆錄可以作為長期家暴的證據,另外醫院傷情鑒定,對方保證書,家暴照片等都是家庭暴力的有力證據,搜集了這些證據對法院家暴的認定是非常有用的。綜上所述,如果確實存在家庭暴力又搜集了以上證據那么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丈夫有家庭暴力怎么辦的解答。面對丈夫有家庭暴力的行為,妻子應該勇于發聲,而不是選擇逃避。而家庭暴力證據收集的做法,妻子應當在平時生活中注意保留書證、物證或者居委會調解記錄等。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的官方網站,免費咨詢律師!
責任編輯:秋小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