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家庭暴力的原則性要求

導讀:
我國如果要把這些行為界定在家庭暴力的概念之下,必須注意“家庭暴力”概念在整體法律框架中的位置。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法中有一些針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性規定:家庭暴力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無過錯方可因家庭暴力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所以,我國界定家庭暴力必須符合本國法律體系的要求。再者,家庭暴力雖是世界各國普遍性的問題,但在表現上、成因上和防止措施上又存在國別的特殊性。例如,非婚生育在歐美國家已司空見慣,非婚生育的單親家庭理所當然可以被界定為家庭暴力的發生場所。那么界定家庭暴力的原則性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如果要把這些行為界定在家庭暴力的概念之下,必須注意“家庭暴力”概念在整體法律框架中的位置。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法中有一些針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性規定:家庭暴力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無過錯方可因家庭暴力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所以,我國界定家庭暴力必須符合本國法律體系的要求。再者,家庭暴力雖是世界各國普遍性的問題,但在表現上、成因上和防止措施上又存在國別的特殊性。例如,非婚生育在歐美國家已司空見慣,非婚生育的單親家庭理所當然可以被界定為家庭暴力的發生場所。關于界定家庭暴力的原則性要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界定家庭暴力的原則性要求:
(一)界定家庭暴力要符合法律理性,具有科學性。
作為法律概念的家庭暴力關乎具體案件的法律適用,它必須與整體的法律框架相契合。比如,“包二奶”,是否構成家庭暴力?拒絕給付扶養費,是否構成所謂的“軟暴力”?依據前述一些西方國家的界定,只要給對方造成了情感、經濟等方面的損害都可構成家庭暴力。我國如果要把這些行為界定在家庭暴力的概念之下,必須注意“家庭暴力”概念在整體法律框架中的位置。
一方面,家庭暴力是一個跨部門法的概念。在我國的法律框架下,“包二奶”是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適用婚姻法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規定或刑法中“重婚罪”的規定;拒絕給付扶養費可能是違反法定撫養義務的行為,適用婚姻法中有關撫養權利義務的規定或刑法中“遺棄罪”的規定。從這方面來看,將家庭暴力界定得較為寬泛也無妨。另一方面,婚姻家庭法中有一些針對家庭暴力的專門性規定:家庭暴力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無過錯方可因家庭暴力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從這方面來看,又不能將家庭暴力作無限度的寬泛界定。總之,法律應當是理性的、科學的。界定家庭暴力既不應囿于傳統的思維定式而固步自封,也不應因社會對家庭暴力的民憤而過于寬泛。
(二)界定家庭暴力要適應時代變遷,具有前瞻性。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暴力越來越多地發生在非婚同居者之間、曾有配偶關系的人之間;家庭中針對男性的暴力、針對長輩的暴力屢見不鮮;“高知識階層”的家庭暴力隱秘存在;假借他人之手實施的間接暴力頻頻發生;“冷暴力”、“軟暴力”、“精神暴力”、“財產暴力”等字眼時常出現。
國外的家庭暴力界定往往具有更大的開放性,有利于反映已經呈現的新趨勢,囊括今后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有利于預防和制止各類破壞家庭和諧的暴力行為。適度的超前立法正是用法律改造社會的必要手段之一,世界上成功的立法幾乎都是超前的,因為立法而無前瞻性,純粹是對習慣或社會現實確認的立法對社會進步的意義不大。我國法律界定家庭暴力,應當考慮時代變遷的因素,作較為開放的定義和解釋,以便與時俱進,適應時代的變遷。[page]
(三)界定家庭暴力要注重法律移植的本土化,具有可行性。
英美法系國家的判例法傳統決定了法官可以根據個案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對家庭暴力進行適時界定。我國的成文法體系則要求法律條文上的界定更為嚴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受限于成文法。所以,我國界定家庭暴力必須符合本國法律體系的要求。“家庭法是文化法,移植相對難些,但不是不可能。”與本國法理體系相匹配的,我們可以移植;不匹配的,我們可以使之本土化,或變移植為吸收、借鑒。
再者,家庭暴力雖是世界各國普遍性的問題,但在表現上、成因上和防止措施上又存在國別的特殊性。例如,非婚生育在歐美國家已司空見慣,非婚生育的單親家庭理所當然可以被界定為家庭暴力的發生場所。而在我國,計劃生育政策讓非婚生育的單親家庭幾乎沒有存在的空間。
那么,如果認定非婚生育的單親家庭中的暴力為家庭暴力,則挑戰了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再如,如何認定“以暴制暴”的行為?許多西方國家承認受虐婦女綜合癥專家證據的效力。從法理上講,將受虐婦女綜合癥理論引入家庭暴力案件,將更有利于保障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的權益。然而,就我國的實際情況而言,即使是普通的醫療事故鑒定和精神病鑒定都遭到質疑和詬病。不論從專業技術上還是從認定程序上考慮,我國要在“以暴制暴”的惡性家庭暴力案件中認定受虐婦女綜合癥專家證據都較為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