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事故鑒定流程是怎樣

導讀:
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那么工程質量事故鑒定流程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關于工程質量事故鑒定流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鑒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2、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3、初次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司法鑒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4、補充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5、重新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6、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司法鑒定文書。
7、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鑒定機構在法定或者約定的鑒定期限內完成司法鑒定后,應當按時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
8、出庭
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鑒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
1、質量不合格
根據我國GB/T19000-2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規定,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定的要求,就稱之為質量不合格;而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稱為質量缺陷。
2、質量問題
所有的不符合質量要求和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低于5000元的稱為質量問題。
3、質量事故
凡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由此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以上的成為質量事故。
1、質量鑒定申請應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一般不主動委托鑒定;
2、訴訟案件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仲裁案件要求不嚴格。
3、申請質量鑒定應附初步證據,如照片、檢測報告、證明等。
4、申請質量鑒定應列明申請鑒定的具體范圍及項目,鑒定收費與此相關;
5、如存在質量問題,應考慮要求出具質量缺陷修復處理建議;
如存在質量問題,應考慮要求根據修復處理建議進行修復費用鑒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