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鑒定等級劃分是怎樣的

導讀:
3、所屬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則該單位工程為不合格。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單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質量等級為優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質量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豐城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報告。那么工程質量鑒定等級劃分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所屬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則該單位工程為不合格。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單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質量等級為優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質量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豐城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報告。關于工程質量鑒定等級劃分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建筑工程質量的鑒定方法
現場勘驗檢測是此類鑒定工作的重要方法,不同的是檢測方法有時會帶來不同的鑒定結果。一般并不需要進行所有項目的檢測,一個建筑物要測試哪些內容,需要由鑒定人員視工程的復雜程度、資料的完整性和可信性、房屋的現狀和委托鑒定的目的而定,鑒定規范沒有強制性的內容。
現場檢測不僅費錢費時,有些檢測項目檢測時對房屋的正常使用還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而檢測的內容、范圍和數量必須在開始前向當事方提出來,通過質證的方式明確。
檢測工作必須遵循“必須、夠用”、針對性、規范性、科學性、定量與定性結合以及協商一致的原則。
二、工程質量鑒定等級劃分是怎樣的
工程質量標準等級應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逐級進行評定,分部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單位工程、合同段、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等級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分項工程評分值不小于75分者為合格,小于75分者為不合格;機電工程、屬于工廠加工制造的橋梁金屬構件不小于90分者為合格,小于90分者為不合格。
評定為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經加固、補強或返工、調測,滿足設計要求后,可以重新評定其質量等級,但計算分部工程評分值時按其復評分值的90%計算。
2、所屬各分項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分部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項工程不合格,則該分部工程為不合格。
3、所屬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則該單位工程評為合格;所屬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則該單位工程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設項目所含單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所屬任一單位工程不合格,則合同段和建設項目為不合格。
單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單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質量等級為優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質量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合同段(建設項目)所含單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質量鑒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質量鑒定等級為優良;所含單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質量鑒定等級為合格;否則為不合格。
不合格分部工程經整修、加固、補強或返工后可重新進行鑒定。但出現過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大面積返工或經加固、補強后造成歷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應的單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質量不得評為優良,并視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由竣工驗收委員會決定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是否可評為優良。
第五十九條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條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
建筑工程竣工時,屋頂、墻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經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條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三、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是《質量管理條例》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豐城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豐城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將向豐城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1989年9月30日建設部令第3號)對重大事故的等級、重大事故的報告和現場保護、重大事故的調查等均有詳細規定。
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故意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無正當理由拒絕調查組查詢或者拒絕提供與事故有關情況、資料,以及提供偽證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