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鑒定傷殘等級,如何評定傷殘等級

導讀: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社會交往完全喪失,二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傷殘鑒定等級怎么劃分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5、傷殘鑒定等級1-10級怎么劃分如下:一級傷殘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如下:1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傷殘鑒定怎么判定等級
鑒定傷殘等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應該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并且獲得工傷認定書;2、當事人應該攜帶相關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鑒定評定。
做傷殘鑒定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2、病歷本;3、疾病診斷證明書;4、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5、傷殘鑒定委托書。
申請傷殘鑒定的流程:
1、提交工傷認定機構出具的工傷確認書復印件或工傷鑒定委托書一份;
2、填交《職工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表》一份,需加貼一寸照片、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3、提交指定醫院醫生填寫的《工傷職工醫療終結臨床體檢與診斷表》一份,加蓋醫院公章,并附醫院各種檢查報告單;
4、職工工傷全部病歷資料、醫療檢查報告單、診斷書等資料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職業病患者,應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組出具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書;
6、肢殘、燒傷等體表傷殘者,應提交傷殘部位四寸彩照一張。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幾級傷殘是怎么認定的
法律分析:幾級傷殘是怎么認定的:需要進行傷殘鑒定。例如:顱腦、脊髓損傷
1、重傷一級 a植物生存狀態。 b)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 c)偏癱、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體癱的運動障礙(重度)。 e)重度智能減退或者器質性精神障礙,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重傷二級 a)頭皮缺損面積累計75.0cm2以上。 b)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現腦受壓癥狀和體征,須手術治療。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持續4周以上。 e)顱底骨折,伴面神經或者聽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f)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伴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 g)腦挫(裂)傷,伴神經系統癥狀和體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鑒定級別高低怎么區分
法律分析:傷殘分類
一級傷殘: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不能工作.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明顯職業受限.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種類受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需要明顯減輕工作.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各種活動降低.不能勝任原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遠距離流動受限.斷續工作.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如何評定傷殘等級
法律主觀:
一、 如何評定傷殘等級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具體如下:
一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六級: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二、傷殘等級到哪里鑒定
1 、工傷傷殘鑒定向勞動部門申請,由勞動部門安排指定的醫院進行傷殘鑒定的,如果是 交通事故 傷殘鑒定到法院認可的司法鑒定所進行的。
2 、《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 1 )《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 2 )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 3 )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 4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3 、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傷殘鑒定的地點,可以由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 1 )入院記錄; ( 2 )出院記錄; ( 3 )出院小結; ( 4 )病歷本; ( 5 )疾病診斷證明書; ( 6 )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 X 片、 CT 及診斷報告; ( 7 ) 交通事故認定 書; ( 8 )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 ( 9 )傷殘鑒定委托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因調解需提供鑒定等級而提前做傷殘鑒定的情況,應當在傷殘鑒定委托書中予以說明。
三、傷殘鑒定費用由誰承擔
1 、首先要明確事故責任,如果是對方全責,那么鑒定費用是由對方出的,不過先要由你墊付,在調節或起訴時再一并向對方主張;
2 、如果不是對方全責,則按比例有對方賠付,在主張賠償時,和其他需要賠償的費用一起,按照責任劃分的比例分攤。 符合評殘標準一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如何鑒定等級
傷殘等級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等級的劃分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2)意識消失;(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二級傷殘:(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3)不能工作;(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3)明顯職業受限;(4)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3)職業種類受限;(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4)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2)各種活動降低;(3)不能勝任原工作;(4)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4) 社會交往降低。
8、八級傷殘:(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遠距離流動受限;(3)斷續工作;(4) 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申請傷殘等級鑒定的流程如下:
1、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托,從事委托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受托從其行業規定;2、受理,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3、初次鑒定,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4、補充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5、重新鑒定,重新鑒定仍在原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的,不能由原鑒定人承辦重新鑒定的事項;6、復核鑒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7、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司法鑒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具司法鑒定文書。綜上所述,傷殘等級的鑒定是根據個人受傷情況而定的,在受傷后,需要準備相關材料按照流程申請傷殘鑒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傷殘評定是怎么評的
法律分析: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