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導讀:
3、施工準備條款該部分條款主要對在工程施工前應完成的工作進行約定,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土地平整、道路通暢及水電設施應予完成;具備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為施工許可證,依建筑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不能開工,當然還包括其他如臨時用地、爆破作業等其他許可文件;施工場地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及工程設計圖紙的交付,發包人并應對其提供的資料和圖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糾紛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施工準備條款該部分條款主要對在工程施工前應完成的工作進行約定,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土地平整、道路通暢及水電設施應予完成;具備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為施工許可證,依建筑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不能開工,當然還包括其他如臨時用地、爆破作業等其他許可文件;施工場地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及工程設計圖紙的交付,發包人并應對其提供的資料和圖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關于建筑施工合同糾紛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當事人條款合同應明確發包人與承包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記號、住所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承包人應具備與合同工程相對應的施工企業資質等級。
2、工程名稱和范圍(標的物條款)該條款主要用于明確合同所指向的建設工程的內容和范圍。項目名稱、施工現場的位置、施工界區等都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3、施工準備條款該部分條款主要對在工程施工前應完成的工作進行約定,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土地平整、道路通暢及水電設施應予完成;具備必要的施工合法性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即為施工許可證,依建筑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不能開工,當然還包括其他如臨時用地、爆破作業等其他許可文件;施工場地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及工程設計圖紙的交付,發包人并應對其提供的資料和圖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4、工程款的支付,通常工程款可分為三部分:預付款、進度款和結算款。
1、嚴格招投標和承發包程序,優選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轉包。
2、建設前期加強立項管理,打足投資,保證歸口使用資金80%以上存入銀行,專款專用。
3、加強合同和信息管理,簽定協議盡量采用規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對附加條款要仔細推敲,咨詢有關專家,請專家給予指導。
4、嚴格進行工程變更把關,嚴禁通過設計變更擴大建設規模,增加工程內容,提高建設標準,對必須變更的,應先做工程量和造價增減分析。
5、加強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完善隱蔽工程現場簽證手續。
6、及時解決工程中的索賠問題。
7、結算時,力爭不漏算,不錯套定額,不亂取費,并委托具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進行結算、委托資深望重的造價工程師主持結算工作。
8、進一步規范業主、承包商、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的行為,不瞎指揮。
1、施工范圍界定與投標報價或合同價款是否一致及有無動態約定;
2、雙方權利義務約定是否明確,用戶應該提供的設計文件、原始資料等接點規定是否清楚,能否影響工期;
3、對用戶提出的技術標準及質量、安全等目標要求,能否滿足及注意事項;
4、價款、支付條件及方式、結算方式、公司能否滿足及接受;
5、索賠程序是否明確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專用條款、補充條款,表述是否準確,不存歧義,合同的用詞用語不需要華麗、完美,但是一定要明確,簡單明了,避免毫無意義的空話,同時合同條款之間不能出現矛盾。合同條款的明確性是指用詞用語要到達當事人無需再進一步協商的程度;
7、糾紛解決方式約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風險;
8、識別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經驗的材料、設備、施工工藝、驗收標準及超出常規的特殊要求,并進行交底和指導履行;
9、違約責任約定是否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