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工程款能否打給個人

導讀:
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發包人能良心發現,進而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那么公司的工程款能否打給個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發包人能良心發現,進而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關于公司的工程款能否打給個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把工程款打到個人帳戶的行為,違反了銀行的《支付結算辦法》,銀行《支付結算辦法》中明確規定:第六十七條該賬戶的款項只能轉入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存款賬戶,嚴禁轉入儲蓄和信用卡賬戶。第二百三十一條 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準發行信用卡的。持卡人將其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項轉入單位卡賬戶,將單位的款項轉人個人卡賬戶的。違反規定幫助持卡人提取現金的,應按規定承擔行政責任。
第二百三十五條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的規定,銀行停止其使用有關支付結算工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單位和個人自行負責。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違反分包和非法轉包造成的,實際施工人在起訴發包人時應當同時將業主(包括開發商、政府、項目所有人)列為共同被告。這樣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幾率。
2、通過專業的建設工程律師盡快取得法院生效判決。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時,往往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期待發包人能良心發現,進而錯過了最好的訴訟時機。如果沒有法院的生效判決,任何強制措施都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有取得生效判決方能通過法院采取強制措施。
3、就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主張就涉案工程優先受償,而不專業的律師往往不知道或者不會合理使用此條法律規定。
4、在執行過程中,申請查封被執行人財產主要是賬戶,很多發包人賬戶中雖然沒錢,但該賬戶如果不能使用對其影響巨大,其在賬戶被封后往往會積極解決欠款問題。如果經法院調查確定發包人無執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師)就不再繼續處理或者不知道如何處理了,其實此時可以因發包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而申請發包人公司破產,在清算過程中查找股東有無違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經查實可依法向股東主張權利。同時還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制高消費等措施,實現取得工程款的目的。
首先是能夠保全證據,有些證據如施工中隱蔽工程驗收中的用材、質量問題等,錯過了機會就有可能難以獲得該方面的證據。
其次是便于分析案情和作出判斷,律師分析判斷案情是否準確,與手中掌握的證據材料是密不可分的,因而越早掌握證據就越具主動性;最后是有利于及時采取何種對策或者措施,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的過程漫長而復雜,及時采取對策或措施就能贏得戰機,而要及時措施必須以及時取得證據為前提。
三是申請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訴(包括申請仲裁,下同)要及時,在吃透案情、掌握證據,但又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律師就要果斷地代理施工企業及時申請支付令或者提出起訴,否則就是貽誤戰機,尤其是對那些資信情況不良的建設單位而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