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改未婚能辦離婚嗎

導讀:
戶口薄記錄的內容信息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以便于人口信息基本管理。其中“婚姻狀況”是重要項之一,婚否、喪偶、離異都應及時修正。但事實上,戶口本上未婚能離婚,不需要改,但要自己做出說明。非農業戶口就是城鎮戶口,并不是原來是農業轉非農業。全國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和居住證制度后,公民到別的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在當地申領居住證。那么不更改未婚能辦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戶口薄記錄的內容信息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以便于人口信息基本管理。其中“婚姻狀況”是重要項之一,婚否、喪偶、離異都應及時修正。但事實上,戶口本上未婚能離婚,不需要改,但要自己做出說明。非農業戶口就是城鎮戶口,并不是原來是農業轉非農業。全國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和居住證制度后,公民到別的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在當地申領居住證。關于不更改未婚能辦離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戶口薄記錄的內容信息必須與實際情況相符,以便于人口信息基本管理。戶口薄是用于我國人口管理的基本證據,為了發揮其有效的人口管理作用,上面設置的各項內容均為國家規定的最基本的個人信息,為了保障信息的準確性,戶口薄實施動態管理,家庭成員發生變化的,必須隨時進行增補、刪減和修正。以保持上面記錄的各項個人信息與實際相符。其中“婚姻狀況”是重要項之一,婚否、喪偶、離異都應及時修正。
按照戶籍屬地的管轄權要求,應該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籍管理部門(派出所)修正戶口薄上的“婚姻狀況”。
但事實上,戶口本上未婚能離婚,不需要改,但要自己做出說明。
1、早期戶口性質分類
按國家規定,早期我國戶口性質只有兩種:一是農業戶口;二是非農戶口。農業戶口比較龐大,也比較單一。而非農戶口雖然少,但成份復雜。非農戶口包括:城鎮戶口(居民戶口)、農村居民戶口、集體戶口等。這些帶戶口的,可以說都是戶口性質,只是:大分類性質和小分類性質的區別。
戶口性質有時和戶籍性質相通,分為城鎮戶籍(非農戶籍)和農業戶籍。戶口同時分為集體戶口(如大學院校的學生,是多個人在一本戶口本上)和家庭戶口、軍籍戶口三種。還可以分為常住戶口和暫住戶口。
按照戶口性質分類,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非農業家庭戶就是城鎮戶口,兩者并無區別。之所以有兩種稱呼,因為在2000年第三次統一更換戶口之前,也就是1999年戶口本,都是寫的城市戶口,而在2000年之后,戶口被分類為:非農業家庭戶、非農業集體戶、農業集體戶、農業家庭戶。非農業戶口就是城鎮戶口,并不是原來是農業轉非農業。原來是農業戶口的,國家征地了也屬于非農業戶口,即城鎮戶口。
2、統一為居民戶口
農業戶口、非農戶口現隨著經濟的發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農業戶口,統稱為居民戶口。全國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和居住證制度后,公民到別的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在當地申領居住證。持有居住證即可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就業、基本公共教育、醫衛服務等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