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可以二次更改嗎

導讀:
離婚協議可以二次更改嗎? 雙方辦完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后,離婚協議就生效了,協議一旦生效是不能隨意修改的。除非雙方協商一致,都同意修改的情況下才可以修改。
已經離婚了,離婚協議還能改嗎?
離婚協議在離婚后還能修改嗎?
一:可以的!而且非常方便,不需要去民政局,只需要兩個人重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就可以了。離婚協議無非就是一紙合同,當然可以打補丁或者更改,新簽訂的補充協議只要內容不違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就對雙方有法律約束力,效力等同于離婚時的離婚協議書,補充協議不需要公證,也不用再去民政局備案,簽字就生效。
二:離婚協議可以二次更改嗎
經民政局登記離婚時,離婚雙方要簽署離婚協議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以及孩子的撫養權等問題進行詳細的約定。離婚協議以離婚為生效條件,雙方一經離婚,離婚協議便發生了效力并在民政局進行了備案。可離婚后的雙方因為環境機遇的變遷難免會有對原財產分割以及孩子的撫養權等問題進行重新約定的需求。
離婚證辦理后,可不可以修改離婚協議?
雙方辦完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后,離婚協議就生效了,協議一旦生效是不能隨意修改的。除非雙方協商一致,都同意修改的情況下才可以修改。
還有一種可以撤銷離婚協議的情況是,一方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并且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才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協議,重新分割財產。
那么離婚協議可以二次更改嗎?
一、離婚協議不可以通過民政局更改。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
二、必要時可以通過到公證機關對財產分割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進行補充約定并進行公證形式對離婚協議的內容進行變更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
三、以公證形式對離婚協議內容進行變更的,要符合以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四、辦理公證注意事項:
1、辦理離婚后補充協議公證,應向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公證機構提出;涉及不動產的應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應提交的材料: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明。協議離婚的需提供《離婚證》民政部門加蓋印鑒的《離婚協議書》,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涉及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提供孩子的身份證、戶口簿等以及其他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3、此公證需協議雙方共同申請并親自辦理,不得委托他人申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