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車輛扣押期限是多久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情況比較復雜,交警部門需要一些時間來處理的話,可能會需要對事故的車輛進行扣押,當然扣押車輛也是有時間的,那么,事故車輛鑒定屬于司法鑒定嗎?關于事故車輛扣押期限是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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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車輛扣押期限是多久
1、一般情況
調查結束之日起30天(3日內委托、鑒定期限不超過2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調查結束之日起(申請重新鑒定的)55天(3日內委托、鑒定期限不超過2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有異議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鑒定期限2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2、特殊情況:
調查結束之日起70天(3日內委托、鑒定期限不超過6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調查結束之日起(申請重新鑒定的)135天(3日內委托、鑒定期限不超過6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有異議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鑒定期限6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5日內通知領取事故車輛)。
1、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2、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
3、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5、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6、屬于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7、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1、各個省的收費都有所不同。具體情況可咨詢當地物價局。
2、鑒定的費用需要申請鑒定的一方自己先行支付,然后,在事故的處理中按照直接損失進行計算,由事故的責任方負責承擔,如果本次事故是肇事者全部責任,那么,這個費用就由肇事者來全部承擔。
3、以湖北省為例,各地價格鑒證機構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托,對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進行價格鑒定時,可按評估價值的相應比例收費,具體收費標準為:
(1)評估鑒定價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2)評估鑒定價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3)評估鑒定價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4)評估鑒定價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評估鑒定價值分檔累進辦法計收費用。每輛車損價格鑒定收費起點為5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