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滯納金的上限

導讀:
而且在《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決定處罰書》當中有明確的提醒,告知駕駛人違章罰單繳款期限為15天,超期后,每天收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處罰上限不高于交通違章罰款的金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那么交通違章滯納金的上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且在《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決定處罰書》當中有明確的提醒,告知駕駛人違章罰單繳款期限為15天,超期后,每天收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處罰上限不高于交通違章罰款的金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關于交通違章滯納金的上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在路上,許多新司機會因為各種原因而違章,即便是老司機也會因為注意力不集中或者因為復雜的車況而違章。在我國,違章之后是要繳納違章處罰費用的,需要及時去交通違章部門處理。如果太晚沒交交通違章處罰金,就會產生滯納金。那么交通違章滯納金的上限?下面由小編為您解答。
1、我國的《行政處罰法》中,并沒有滯納金上限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準,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2、交通違法行為中,有滯納金上限的規定。
公安部105號令中明確規定:違法當事人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按每日3%加收滯納金,但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本金數額。
據交警部門介紹,根據《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規定的,行政機關可采取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而且在《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決定處罰書》當中有明確的提醒,告知駕駛人違章罰單繳款期限為15天,超期后,每天收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處罰上限不高于交通違章罰款的金額。
交通違章罰款以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日期為準的,接到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后必須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超過15日之后就收滯納金了。電子眼拍攝的非現場違章,只要你在車輛年檢前去交警機關接受處理,然后持交警開具的違法行為通知單15日之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就可以了,超過15日之后也收滯納金。
簡單說就是現場違章15日內必須處理,否則就有滯納金。非現場違章(電子眼、違停貼條)驗車前只要不去交警機關處理無任何滯納金,接受處理后15日不交罰款就有滯納金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沒有對加處罰款的上限作出規定。實際執行中,一些當事人因特殊原因而延遲繳納罰款,造成加處的罰款數額遠大于原處罰款數額。
為解決這一問題,修訂后的《程序規定》參照有關法律規定,增加了一條規定,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此前,修訂征求意見稿在公安部政府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群眾對此進行了熱烈討論,82%的意見贊成這樣規定。
1、交通違章者應當接受公安機關的調查;
2、公安機關認為當事人有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等嫌疑行為的,當事人應當接受檢驗;
3、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時,當事人必須交出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或其他非法裝置或牌證;
4、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交通違章行為認定無異議的,應在15日內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經通知超出3個月不來處理的,撤銷當事人的駕駛證。
5、當事人繳納罰款后,應持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和《道路交通違章記分卡》到執行機關處理違章窗口取回證件或辦理有關手續;
6、當事人被公安機關作出吊扣或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應交出機動車駕駛證,接受處理;
7、當事人對交通違章有異議的,應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通知書》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
8、當事人被記滿12分后,必須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地方參加學科考試和道路駕駛考試。
以上便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交通違章滯納金的上限相關知識。在當事人繳納罰款后,可能還面臨一些交通知識補習等,這些都是必備的。此外,面對公安部門的盤查,我們應該采取配合的態度。如果您還有什么疑問,專業咨詢專業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