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何時開展

導讀:
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期限為20天。檢驗、鑒定完成后2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事故民警介紹,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那么交通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何時開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期限為20天。檢驗、鑒定完成后2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事故民警介紹,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關于交通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何時開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通常情況下,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雙方不能協商不成的,就會需要交管部門介入調查,如果當事人想要最大程度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話,在交警調查取證的時候就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案發現場是認定雙方責任的前提和基礎。那么交通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何時開展?以下將由為您進行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期限為20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后2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事故民警介紹,證據分為人證和物證很多種。當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司機看到行人沒有走人行橫道、闖紅燈或非機動車有猛拐現象,一定要詢問旁邊的車輛或行人有沒有看到剛才發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擊者的姓名、聯系電話等資料。因為事故民警一般會在發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鐘趕到現場,盡量請目擊證人留在現場,一同協助警方調查。這是人證。
如果傷者需要馬上送至醫院,而警察又沒到來時,可先用粉筆或可以畫出痕跡的石塊大概標出傷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確為闖紅燈或不走人行橫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現場時完全可以根據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測量出來。當然,司機如果隨身攜帶相機或錄像機,也可以自己拍下來,提供給辦案民警。這是物證。
當司機接受民警詢問時,一定要盡可能多的提供事故發生時和現場的細節。尤其是事故現場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機采取了必要的剎車措施時,一定要向交警闡明自己踩剎車時遇到了什么情況,以致沒有明顯的剎車痕跡。
1、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員出示《人民警察證》,告知被調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向當事人發送聯系卡。聯系卡載明交通警察姓名、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
2、作為事故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3、當事人有權看現場圖,對不當之處可以有權進行更正。
4、對檢驗、鑒定不服時,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鑒定或者自行委托、鑒定、評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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