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取監控需多少工作日

導讀:
否則往往不會被人民法院采信。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期限為20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扣留10日。那么交通事故調取監控需多少工作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否則往往不會被人民法院采信。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期限為20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扣留10日。關于交通事故調取監控需多少工作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的發生,一直是有其原因的,可能是人的失誤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所以需要交警部門調查取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責任認定,那么交通事故調取監控需多少工作日呢?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這個沒有什么時間的限制規定呀,按說一般民警去調取只要去了就可以調取了。
但是如果按照正常的程序,調取監控需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才可以調取,所以說也是有一定的手續要走的。
再一個,如果肇事逃逸不是查看一兩個路口的監控就能找到的,要查很多的話,真的需要時間呀。
1、要按照證據的三個特點即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來收集。否則往往不會被人民法院采信。
2、必須在舉證期限屆滿之前收集完畢并向法院提交。關于舉證期限將在下面的第3節中介紹。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4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能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對于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3、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書證主要包括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票據、處方、收入證明等。這些證據都需要專門的機構制作。
4、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物證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損的物品。這些物品應當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難,比如受損的水果等,應當拍照保存。
交通事故調查取證期限為20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檢驗、鑒定完成后2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在處理調查處理交通事故時,作為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要注意幾個方面:
1、除簡易程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警不得少于二人。
2、作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3、當事人有權看現場圖,并對不當之處進行更正。
4、對檢驗、鑒定不服時,有權申請重新檢驗、鑒定或者自行委托、鑒定、評估。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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