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鑒定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那么工程質量鑒定程序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關于工程質量鑒定程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受理,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
3、初次鑒定。
4、補充鑒定。
5、重新鑒定。
6、復核鑒定。
7、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