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導讀: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式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導致招標人和承包人工作內容范圍、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分擔等方面的不同,因而對工程招標條件、投標資格條件、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合同條款等都有不同的要求。項目實施往往劃分成一個或若干個單項、單位工程合同段承包,相應的工程責任和風險由一個或若干個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可以將部分非主體和非關鍵工程分包給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承擔,并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式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導致招標人和承包人工作內容范圍、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分擔等方面的不同,因而對工程招標條件、投標資格條件、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合同條款等都有不同的要求。項目實施往往劃分成一個或若干個單項、單位工程合同段承包,相應的工程責任和風險由一個或若干個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可以將部分非主體和非關鍵工程分包給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承擔,并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關于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程建設項目前期應該根據工程建設項目不同性質、類型、資金來源等特點以及對建設工期、質量、投資控制、風險承擔的不同需求,研究選擇合適的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式和工程承包方式。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式和承包方式的不同,導致招標人和承包人工作內容范圍、權利、義務、責任和風險分擔等方面的不同,因而對工程招標條件、投標資格條件、評標標準和評標方法、合同條款等都有不同的要求。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方式按組織管理方式分為:傳統自主項目管理方式、各類委托專業項目管理方式以及各類特許經營和融資項目的管理方式,后二者符合現代項目管理專業化、社會化以及多元化融資的要求,將在服務招標項目中介紹。
1、施工承包方式
工程設計和施工分離,分別由不同主體負責實施,工程承包人按照招標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技術規范施工,典型模式表現為傳統的“設計一招標一施工”建設管理模式。項目實施往往劃分成一個或若干個單項、單位工程合同段承包,相應的工程責任和風險由一個或若干個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可以將部分非主體和非關鍵工程分包給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人承擔,并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
該承包方式由各承包人分別向招標人負責,適用于招標人愿意較深入地介入設計控制及對設計和施工的相互協調管理,并希望分散承擔風險的情況。該承包模式的建設周期一般較長,責任較難界定,設計與施工間的管理協調工作比較復雜,容易發生糾紛,工程質量、進度、造價控制較難。但這種工程承包模式的運用簡單、成熟,對承發包雙方的素質要求不高,且招標人對工程設計和施工各階段實施的控制影響力較大,風險亦較分散。
2、設計一施工一體化承包方式
這類承包方式的典型模式有:“設計+施工”、“設計采購建造”及“工廠設備與設計+施工”等。這類承包方式一般適用于工程建設項目規模大、專業技術性強、管理協調工作復雜、招標人對設計施工的管理力量薄弱,且愿意將大部分工作內容交給同一個承包人的情況。
這種設計一施工一體化承包方式,承包人應該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同時負責項目的工程設計和施工,具體工作內容、范圍邊界與責任風險的劃分,國內尚無成熟、穩定的做法。設計一施工一體化承包方式與施工承包方式的最大區別是招標人不再提供工程設計圖紙,只提供基本的工程方案設計/工藝設計方案作為招標條件,而將此后的工程設計與施工責任及相應風險轉移給一個總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