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印花稅要如何計算

導讀:
根據上述規定,債權轉讓不屬于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不征收印花稅。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那么債權轉讓印花稅要如何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上述規定,債權轉讓不屬于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不征收印花稅。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關于債權轉讓印花稅要如何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二)同時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范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根據上述規定,債權轉讓不屬于印花稅應納稅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2、書面通知債務人,并告知債務人新的債權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債務人履行其義務;
3、讓與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約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權利;
4、新的受讓人加入合同,替代讓與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5、債務人享有的對讓與人的權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讓人主張。
1、權債務轉讓合同文本的起草。
當談判雙方就交易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就進入合同簽約階段,自然,就提出了由誰起草合同文本的問題,一般來講,文本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因為口頭上商議的東西要形成文字,還有一個過程,有時,僅僅是一字之差,意思則有很大區別。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于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
2、確債權債務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資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簽訂合同的雙方都必須具有簽約資格。否則,即使簽訂合同,也是無效的合同。在簽約時,要調查對方的信資情況,應該要求當事人相互提供有關法律文件,證明其合法資格。一般來講,重要的談判、簽約人應是董事長或總經理。
3、債權債務轉讓合同要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于為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架空了合同或削減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合同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即使是規定了雙方各自的責任、義務,但如果合同條款不明確,也無法追究違約者的責任。
4、取在我方所在地舉行合同的締約或簽字儀式。
比較重要的談判,雙方達成協議后,舉行的合同締約或簽字信式,要盡量爭取在我方舉行。因為簽約地點往往決定采取哪國法律解決合同中的糾紛問題。根據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如果合同中對出現糾紛采用哪國法律未作具體規定,一旦發生爭執,法院或仲裁庭就可以根據合同締結地國家的法律來做出判決或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