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轉讓協議需要交印花稅嗎

導讀: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那么債權債務轉讓協議需要交印花稅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關于債權債務轉讓協議需要交印花稅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債務轉讓協議需要交印花稅嗎
債權轉讓協議不屬于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不需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印花稅具體征收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于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于分別采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