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債權轉讓合同包括什么內容

導讀: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約定義務,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一次性支付債權購買金額20%的違約金。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這就是一份債權車輛轉讓合同范本(一)債權轉讓與贈與合同。那么汽車債權轉讓合同包括什么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約定義務,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一次性支付債權購買金額20%的違約金。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這就是一份債權車輛轉讓合同范本(一)債權轉讓與贈與合同。關于汽車債權轉讓合同包括什么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轉讓其對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部分或全部債權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的到期債務,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向債務人丙主張債權,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債權轉讓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質押物車輛
車輛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公里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標的上設置的擔保物權等狀況說明
1、標的質押物是衡量該債務權價值的重要體現方式,甲方承諾標的質押物車輛的合法性,承諾標的質押物車輛不是盜搶、詐騙、套牌、改碼、租賃及牽扯刑事案件非法車輛,并承諾標的質押物車輛今后不會變質以上非法車輛,否則甲方須退回乙方所有的款項,并向乙方支付債權購買金額10%的違約金及利息補償;若產生刑事、民事、行政責任的,均由甲方承擔。若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的一切訴訟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保證標的車輛為車輛所有人親自質押,對丙方擁有的債權金額真實,實際債權合法真實有效,若并非車輛所有人親自質押或虛構債權而違背事實進行債權轉讓的,而發生的一切法法律責任、經濟糾紛、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的承諾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須24小時內就本債權轉讓事宜向該轉讓債權的債務人丙方出具債權轉讓通知書;
2、本協議生效后2小時內配合乙方辦理與移交標的相關的手續及相關標的質押物車輛(包括但不限于變更擔保物的他項權利人等),遲延履行或拒不履行的,甲方承擔由此受到的一切損失;
3、本協議生效后,也不會再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甲方所擁有的對丙方的到期債務轉讓部分將歸于消滅,乙方承受行使甲方對丙方原債務合同的一切權利;
4、本協議生效前,轉讓債權標的從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并對轉讓債權標的擁有合法、有效的處分權;
5、本協議生效前,向乙方移交與轉債權讓標的有關的各項證明文件及資料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條收條、借款協議、擔保協議、擔保物的他項權利證書等),且對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承擔因隱瞞、虛報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第四條乙方的承諾
該債權轉讓后標的質押物車輛今后發生的交通事故、違章所產生經濟及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有關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當事人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依法向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約定義務,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一次性支付債權購買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或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辦理。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這就是一份債權車輛轉讓合同范本
(一)債權轉讓與贈與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即受贈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且贈與合同一般是贈與人基于物權而實施的處分行為,一般具有無因性,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除非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而債權轉讓基于原合同,受讓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債權轉讓是債權請求權的轉讓繼爾是財產所有權的轉讓,與這相隨的一些合同義務的轉讓。債權轉讓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轉讓方與受讓方存在著債權債務關系或其他關系。
(二)債權轉讓與向第三人履行。債務人向債權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間形成委托關系,當債務人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時,由債權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債務人追究違約責任,當第三人違約時,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而非債權人。
(三)債權轉讓與債權的代位權及撤銷權。代位權及撤銷權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債務人實施損害其債權行為時,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主動向第三人行使原債務人的債權或撤銷權。而債權轉讓方與受讓方合意的結果,無須訴訟程序解決。
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如撫養費等;
②雙方當時約定權利不能轉讓;
③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