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債權轉讓的流程

導讀:
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主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了轉讓債權的書面協議。一般來說,債權轉讓無需征得債務人的同意,但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并且債權轉讓不得增加債務人的負擔。那么銀行債權轉讓的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主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了轉讓債權的書面協議。一般來說,債權轉讓無需征得債務人的同意,但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并且債權轉讓不得增加債務人的負擔。關于銀行債權轉讓的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商業銀行可以將貸款債權轉讓給自然人、其他組織,以及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
3、轉讓具體貸款債權的行為屬于債權人將合同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并非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的經營性活動,不涉及從事貸款業務的資格問題,受讓主體無須具備從事貸款業務的資格。同時,該行為也不是一種規避“非金融企業之間不得借貸”的行為。
4、商業銀行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貸款債權必須操作規范:要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等相應的制度和內部批準程序;對轉讓的貸款債權,應當采取拍賣等公開形式,以形成公允的價格,接受社會監督;轉讓貸款債權的,應當向銀監會或者派出機構報告,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2、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3、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4、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5、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6、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擔保期間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時限。根據《擔保法》第25條的規定,在擔保期間內,主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換言之,擔保人的擔保責任隨著擔保期間的屆滿而消滅,在擔保期間屆滿之后,主債權人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就與擔保人毫無關系了。
(1)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主債權須有可轉讓性,依據債權的性質(如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或基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特殊信任關系的債權)或原合同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
(3)主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了轉讓債權的書面協議。
(4)主債權的轉讓不得違反主合同或擔保合同的約定。
一般來說,債權轉讓無需征得債務人的同意,但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并且債權轉讓不得增加債務人的負擔。債權轉讓自債務人得到通知之時起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只有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響到擔保人的責任承擔。通常,主債權人只需通知主債務人,即認為債權轉讓對擔保人發生效力,但是如果保函中約定,主債權人必須將債權轉讓通知擔保人的,應從其約定。否則,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