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導讀:
目前,在金融市場中,債權信托收益權被廣泛使用,但法律對債權信托收益權的某些內容并沒有做明確規定。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這一點很重要,一個為信托受益權轉讓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應該明確規定,剩余信托財產構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那么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在金融市場中,債權信托收益權被廣泛使用,但法律對債權信托收益權的某些內容并沒有做明確規定。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這一點很重要,一個為信托受益權轉讓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應該明確規定,剩余信托財產構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關于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在金融市場中,債權信托收益權被廣泛使用,但法律對債權信托收益權的某些內容并沒有做明確規定。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1、信托受害權依法可以轉讓,操持信托受害權轉讓時,應由原委托人、原受害人和新受害人持無效證件,團體為無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前往代理網點操持。
2、在代理網點審核有關證件后,委托人、原受害人和新受害人填寫《資金信托受害權轉讓協議書》,代理網點審核無誤后,委托人、原受害人和新受害人在協議書上簽字。
3、操持受害權轉讓時,代理網點會收取受害權轉讓金額0.1%作為轉讓手續費,付款方式為現金付款。
4、信托受害權轉讓后的新受害人持無效身份證件或證明,于操持轉讓之日后20日后到代理網點支付中信信托蓋章后的《資金信托受害權轉讓協議書》。
5、承繼、捐贈與司法執行等非買賣過戶需求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業務處置順序同上。
債權信托收益權轉讓內容
1、享受信托利益的權利,具體什么是信托利益,因為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個人認為可包括如下兩部分:
(1)信托財產管理運用產生的收益,即超出信托本金的部分。
(2)信托終止時的剩余信托財產。但需要注意的是,這個部分并不當然構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信托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信托終止的,信托財產歸屬于信托文件規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規定的,按下列順序確定歸屬:(一)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二)委托人。如果信托文件規定了剩余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則這部分財產不構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這一點很重要,一個為信托受益權轉讓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應該明確規定,剩余信托財產構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
(1)了解其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并有權要求受托人作出說明。有權查閱、抄錄或者復制與其信托財產有關的信托帳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
(2)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有權要求受托人調整該信托財產的管理方法。
債權收益權轉讓的法律風險
債權收益權是金融市場需求的產物,其規避了債權轉讓的某些限制,實踐中因債權收益權轉讓產生爭議時,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或監管規定,司法機關對于這一概念的本身定性也無法給出清晰的權威性答案,債權收益權轉讓游走于法律和監管的邊緣,但并非說其在使用過程中就毫無風險。基于以上的原因,債權收益權轉讓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由于債權收益權的轉讓并不需要進行轉讓公示,存在轉讓方將債權收益權對應的原債權再次轉讓給其他第三方或在原債權上設定擔保等權利負擔的風險;
2、若原債務人無法清償,受讓方無法直接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3、因原債權并未實際轉讓,無法實現債權資產與轉讓方的破產隔離;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債權收益權轉讓協議中風險的承擔人主要為受讓方。在實務,受讓方一般只能通過合同條款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加以規避。常見條款如:特定情形下提前回購條款、回購金額及期限不可撤銷條款、債權擔保出現不能執行時轉讓方補足條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