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管轄地如何選擇

導讀:
(二)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債權轉讓管轄地如何選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債權轉讓管轄地如何選擇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一般原則
對債權轉讓債權人轉讓債權從法律關系的角度講,新的債權人即受讓人將取代原債權人即轉讓人的地位而成為訴訟當事人,原法律關系消滅,而產生了一個新的法律關系。在此情況下,新的債權人提起的訴訟,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關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債權轉讓地域管轄的特殊原則
所謂債權轉讓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根據訴訟標的或標的物所在地確定管轄,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這樣規定,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關于合同糾紛的管轄特殊原則,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審查確定管轄案件的一個重要環節。
(三)債權轉讓協議管轄的原則
協議管轄也叫約定管轄,是反映當事人在簽訂、履行合同前雙方解決爭議管轄問題的真實意思。由此可見,法院在受理此類案件時,應當遵循雙方協議約定。也就是說債權轉讓轉讓人與債權轉讓債務人之間簽訂的管轄協議,同樣也適用轉讓人與受讓人。因此,這樣就更能體現我國民訴法雙方當事人約定協議管轄的原則。
二、債權轉讓有哪些注意事項
(1)轉讓的債權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2)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3)債權轉讓通知。
三、債權轉讓協議能否改變原合同的管轄
1、債權轉讓協議的結果只是由債權受讓人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對債務人行使債權,但不能改變案件管轄。
2、債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管轄只適用于協議雙方,不適用于原債務人。
以上就是小編對債權轉讓管轄地如何選擇這一問題的介紹,債權轉讓管轄根據一般、特殊、協議這三個管轄原則來確定管轄法院。但是債權轉讓后,只是改變了債權人,不會改變案件的管轄,債權轉讓雙方所約定的內容,不影響原債務人,只適用于債權轉讓雙方。如果您對于債權轉讓管轄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