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

導讀:
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格式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格式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是當事人、法定代表人依法委托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寫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的文書。書寫時要遵循相關的格式等要求。下面由小編為您介紹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的書寫格式。
交通事故調解委托書格式
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現委托***處理因本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相關事項
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如下:
【相關法律知識】
交通事故調解書應當載明的內容
(一)交通事故簡要情況和損失情況;
(二)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當事人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
(五)賠償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終結日期。
賠付款由當事人自行交接,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轉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轉交,并在調解書上附記。
交通事故調解書的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可見,由公安交管部門調解賠償,不是解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必經程序,也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序。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靠雙方自覺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二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以及仲裁裁決書、公證債權文書。而其中的調解書是指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調解書,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門的調解書。鑒于上述規定,若對方反悔起訴至人民法院,你可以將交通事故調解書作為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