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送達債務人債權轉移不生效

導讀:
如果沒有通知達到,那么債權的轉移是并不生效的,因此要做到相應的通知到位才能確定其有效性。法院受理后,將訴狀及證據(jù)等材料郵寄給陳某被退回,遂對陳某進行了公告送達。法院公告送達的本意是通知被告起訴的內容和開庭的時間,對債權轉讓通知書本身并不發(fā)生效力,據(jù)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顧某的訴訟請求。未經(jīng)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那么未送達債務人債權轉移不生效。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沒有通知達到,那么債權的轉移是并不生效的,因此要做到相應的通知到位才能確定其有效性。法院受理后,將訴狀及證據(jù)等材料郵寄給陳某被退回,遂對陳某進行了公告送達。法院公告送達的本意是通知被告起訴的內容和開庭的時間,對債權轉讓通知書本身并不發(fā)生效力,據(jù)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顧某的訴訟請求。未經(jīng)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關于未送達債務人債權轉移不生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內容:想要利用投機取巧的方式騙取過去的債款,轉移債權,法院認為要通知了債務人,才能生效。如果沒有通知達到,那么債權的轉移是并不生效的,因此要做到相應的通知到位才能確定其有效性。
【案例】
利用法院公告送達債權轉讓通知書,后要求債務人償還欠款本金18萬元及利息。近日,如皋市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顧某的訴訟請求。
陳某于2008年向楊某出具欠條一份,楊某于2012年將該債權轉讓給顧某,但一直找不到陳某,因而楊某未能將債權轉讓通知書送達給陳某,顧某便想到利用法院公告的方式來送達。法院受理后,將訴狀及證據(jù)等材料郵寄給陳某被退回,遂對陳某進行了公告送達。
【法院審理】
公告送達是指在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人民法院通過公告將訴訟文書等有關內容告知受送達人的一種特殊的送達方式。法院公告送達的本意是通知被告起訴的內容和開庭的時間,對債權轉讓通知書本身并不發(fā)生效力,據(jù)此,法院判決駁回原告顧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點評】
我國《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jīng)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公告送達是為了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通知債務人是債權轉讓生效的必要條件,法院公告送達并不能成為當事人獲取利益的工具。




